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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对百货商店的定义
  中国对百货商店的定义

  百货商店是指以经营日用工业品为主的零售商店。中国的百货商店依规模大小分为三类:

  (1)大型百货商。店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一10000平方米以上,职工500人一2000人以上,经营品种1.5万种一4万种左右;

  (2)中型百货商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一2000平方米,职工 200人一400人,经营品种1万种左右;

  (3)小型百货商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左右,职工十几人至几十人,经营品种几百种至数千种。

  外国对百货商店有着不同的定义。

  1.德国的定义:百货商店是供应大量产品的零售商店,主要产品是服装、纺织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娱乐品;销售方式有人员导购(如纺织品部)和自我服务(如食品部),销售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2.法国的定义:百货商店是零售商业企业,拥有较大的销售面积,自由进入,在一个建筑物中提供几乎所有的消费品。一般实行柜台开架售货,提供附加服务,每一个商品部都可以成为一个专业商店。销售面积至少为2500平方米,至少有10个商品部。

  3.荷兰的定义:销售面积至少有25000平方米,最少应有175名员工,营业额超过1000千万法国法郎,至少要有5个商品部,其中应有女装部。

  4.英国的定义:设有多个商品部,营业额的实现至少要覆盖5大类产品,至少雇用25人.

  5.日本的定义:日本通产省对百货商店的规定是:从业人员超过 50人,销售面积至少为1500平方米(大城市要超过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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