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我国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于2006年7月12日由原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并于当年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按照该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是防火等级最为严格的一级民用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最多只能设置在建筑的第三层,如果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室,均为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

  现场体验

  3月10日和11日,记者对北京部分商场的儿童活动场所进行了走访。

  3月10日13:00,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华贸中心的新光天地商场。商场5层D区为儿童用品销售区,这里汇集了众多儿童玩具和儿童服装品牌。在该区域的最里面,是一片单独的儿童游乐园,占地约300平方米的淘气堡却显得格外冷清,一个小孩也没有。正当记者疑惑时,发现游乐园旁边竖着一块告示牌:“按照消防局的有关规定,该设施暂停使用。”署名为“新光天地”。

  15:10,记者来到位于朝阳路十里堡的华堂商场。根据商场布置图,儿童用品设在4层。穿过琳琅满目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服装销售区,记者来到一片“休息区”。这里没有大型的淘气堡,只设置了一张滑梯、一个球池、几个小木马,工作人员正在宣传介绍某品牌的儿童图书,电视里还在播放动画片,旁边安放了一排供家长休息的凳子。4个2~3岁的小孩在家长的陪同下在骑木马、玩滑梯。

  记者致电华堂商场服务电话。“听说儿童游乐场所都不能设置在四层或四层以上,是这样吗?”记者问。

  “我们商场设置的只是儿童休息区,是为了方便家长和小孩休息的地方,不是儿童游乐场所。”服务人员回答。

  3月11日10:40,记者来到世贸天街购物中心。乘坐电梯来到中心南街4层,这里有新东方儿童之家、西瓜头儿童美发俱乐部、贝乐园沙吧等。其中,经营面积最大的是爱乐游儿童游乐中心,这里有数米高的3层转盘、小型旋转木马、椰树形状的旋转转盘等。记者看到,30多名儿童正在嬉戏,场面热闹。

  记者询问爱乐游的一位工作人员,是否知道儿童游乐场所不能设置在商场四层的规定。工作人员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消防局的人已经来过了,我们正在考虑该怎么办。”工作人员用手指了指游乐园旁边竖着的告示牌,上面写着:“为了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决定近期进行停业改造……”并留下了咨询电话,以方便会员联系。记者反复拨打爱乐游告示牌上留下的咨询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12:55,记者又来到位于朝阳北路的大悦城购物中心。从商场指示图上可以看到,大悦城现在营业的一共有12层。在中心的10层,设有蓝天城职业体验馆和创艺宝贝早教中心、玛玛洛克国际家庭中心、爱乐国际早教中心。创艺宝贝早教中心和爱乐国际早教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听说过有关规定。只有玛玛洛克国际家庭中心的销售主管表示知情:“大悦城的儿童场所都设在10层,商场对此要求并不严格。”记者致电大悦城的服务热线,但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从没听说过此规定。

  记者感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所以要将儿童活动场所的设置进行特别强调,也是考虑到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可以方便儿童立刻疏散。“由于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及火势蔓延速度快、无固定方向的特性,易给儿童造成生命威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消防规范研究室主任倪照鹏说,这是标准起草时重点考虑的内容。

  记者也了解到,北京市消防部门已于去年12月对一些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商家进行过查封处罚。但记者实地调查得知,时隔两个多月后,有的商家的违规行为并没有停止。

  商场往往从消费盈利角度考虑,把奢侈品、金银首饰、化妆品、服装等设在低楼层;把健身房、电影院、儿童游乐场、书店、饭店等设在高层或顶层,但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标准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特别是当这些行为事关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严格执行?《中国质量报》
© All rights reserved 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陇ICP备06000802号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