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涨声一片“价格部门严查
春节前后,省价格举报电话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市区部分商场、超市、日杂店销售的食用盐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引起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高度重视,价格执法人员随即开展了对省盐业公司以及西宁市区大中型商场、超市、日杂店等食盐销售点的价格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个体经营者和个别商场受利益驱动,擅自提高400克装“加碘精制食用盐”零售价格(政策规定零售价为1.00元、实际销售价1.30-1.50元不等)和500克装“加钙食用盐”零售价格(政策规定零售价为2.30元、实际销售价2.50元),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马上整改,并详细宣传了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出食盐零售价格由政府制定,任何经营者都要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食盐,不得擅自涨价。对个别食盐经营者和个别商场价格违价行为,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已根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正在依法处理之中。